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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九问
一、什么叫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标准。
4.产品的包装、储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储运标准。
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相比有三个显著特征:
1.强调产品出自优良生态环境。绿色食品生产从原料产地的生态环境入手,通过对原料产地及其周围的生态环境因子严格监测,判定其是否具备生产绿色食品的基础条件,而不是简单地禁止生产过程中化学物质的使用。
2.对产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绿色食品实行“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而不是简单地对最终产品的有害成分含量和卫生指标进行测定,从而在农业和食品生产领域树立了全新的质量观。
3.对产品依法实行标志管理。政府授权专门机构管理绿色食品标志,这是一种将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有机结合起来的生产组织和管理行为。
二、什么是AA级和A级绿色食品
从1996年开始,在绿色食品申报审批过程中已区分AA级和A级绿色食品。它们的区别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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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级绿色食品 |
A级绿色食品 |
| 环境评价 |
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法,各项数据均不得超过有关标准。 |
采用综合污染指数法,各项环境监测的综合污染指数不得超过1。 |
| 生产过程 |
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任何化学合成肥料、化学农药及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 |
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限时间、限定方法、限次数使用限定品种的化学合成物质。 |
| 产品 |
各种化学合成农药及合成食品添加剂均不得检出。 |
允许限定使用的化学合成物质的残量不得超过国家或国际标准的1/2,其他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残留不得检出。 |
包装标识
及标志编号 |
标志和标准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防伪标签的底色为蓝色,标志编号以双数结尾。 |
标志和标准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防伪标签底色为绿色,标志编号以单数结尾。 |
三、建立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要求什么样的环境条件
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应选择在无污染和生态条件良好的地区。基地选取点应远离工矿区公路铁路干线,避开工业和城市污染的影响,同时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应具有可持续的生产能力。
其中,对空气质量的要求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对农田灌溉水质要求从严执行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对渔业水质要求从严执行GB11607-89《渔业水质标准》;对畜禽养殖用水要求从严执行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土壤环境的要求略低于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为保护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一级标准),严于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限制值(二级标准)。
四、生产绿色食品禁用哪些农药
在AA级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任何有机合成农药。生产A级绿色食品禁止使用的农药见表。
| 种 类 |
农 药 名 称 |
禁用作物 |
| 有机氯杀虫剂 |
滴滴涕、六六六、林丹、甲氧高残毒DDT、硫丹 |
所有作物 |
| 有机氯杀螨剂 |
三氯杀螨醇 |
蔬菜、果树、茶叶 |
| 有机磷杀虫剂 |
甲拌磷、乙拌磷、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胺磷、甲基异柳磷、治螟磷、氧化乐果、磷胺、地虫硫磷、灭克磷(益收宝)、水胺硫磷、氯唑磷、硫线磷、杀扑磷、特丁硫磷、克线丹、苯线磷、甲基硫环磷 |
所有作物 |
| 氨基甲酸酯杀虫剂 |
涕灭威、克百威、灭多威、丁硫克百威、丙硫克百威 |
所有作物 |
| 二甲基甲脒类杀虫杀螨剂 |
杀虫脒 |
所有作物 |
| 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 |
所有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 |
水稻用其他水生作物 |
| 卤代烷类熏蒸杀虫剂 |
二溴乙烷、环氧乙烷、二溴氯丙烷、溴甲烷 |
所有作物 |
| 阿维菌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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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果树 |
| 克螨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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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果树 |
| 有机砷杀菌剂 |
甲基胂酸锌(稻脚青)、甲基胂酸钙(稻宁)、甲基胂酸铵(田安)、福美甲胂、福美胂 |
所有作物 |
| 有机锡杀菌剂 |
三苯基醋酸锡(薯瘟锡)、三苯基氯化锡、三苯基羟基锡(毒菌锡) |
所有作物 |
| 有机汞杀菌剂 |
氯化乙基汞(西力生)、醋酸苯汞(赛力散) |
所有作物 |
| 有机磷杀菌剂 |
稻瘟净、异稻瘟净 |
水稻 |
| 取代苯类杀菌剂 |
五氯硝基苯、稻瘟醇(五氯苯甲醇) |
所有作物 |
| 2,4-D类化合物 |
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 |
所有作物 |
| 二苯醚类除草剂 |
除草醚、草枯醚 |
所有作物 |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有机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 |
所有作物 |
| 除草剂 |
各类除草剂 |
蔬菜生长期(可用于土壤处理与芽前处理) |
五、生产绿色食品对肥料使用有什么要求
生产AA级绿色食品除可以使用铜、铁、锰、锌、硼、钼等微量元素及硫酸钾、煅烧磷酸盐外,不使用其它化学合成肥料。生产A级绿色食品允许限量使用部分化学合成肥料(但仍禁止使用硝态氮肥),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施用,有机氮与无机氮之比不超过1:1;农家肥料原则上就地生产就地使用,必须经高温发酵,无害化处理;用不对环境和作物(营养、味道、品质和植物抗性)产生不良后果的方法施用。
六、生产绿色食品可以使用哪些添加剂
在生产AA级绿色食品中,允许使用“A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食品添加剂类产品,在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天然食品添加剂。
在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除可以使用“A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食品添加剂类产品外,还可以按国标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使用化学合成的添加剂,但不得使用下列食品添加剂:亚铁氰化钾、4-己基间苯二酚、硫磺、硫酸铝钾(钾明矾)、硫酸铝铵(铵明矾)、赤藓红、赤藓红铝色淀、新红、新红铝色锭、二气化钛、焦糖色(亚硫酸铵法、加氨法生产)、硫硝钠、亚硝酸钠、硝酸钾、亚硝酸钾、司盘80、司盘40、司盘20、吐温80、吐温40、吐温20、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苯甲酸、苯甲酸钠、乙氧基喹、仲丁胺、桂醛、噻苯咪唑、过氧公氢、过碳酸钠、乙萘酚、联苯醚、2-苯基苯酚钠盐、4-苯基苯酚、新洁尔灭、五碳双缩醛(戊二醛)、2,4-二氯苯氧乙酸、糖精钠、甜蜜素等。
七、什么是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标志为正圆形,意为保护。
八、申报绿色食品标志有哪些程序
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要求,申请在中心注册的九大类食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委托管理机构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者由定点环境监测中心对该项产品或原料地进行环境监测与评价。
3.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人员结合考察情况及环境评价对申请材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通知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样,由定点的食品监测机构依据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检测。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检测的产品进行终审。
6.终审合格的申请人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7.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申报合格的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8.申请人对环境监测结果或产品抽检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仲裁检测申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二家或二家以上的定点监测机构对其重新检测,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裁决。
九、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有哪些规定
1.绿色食品标志必须使用在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产品上。
2.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后,半年内必须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3.绿色食品产品的包装、装潢应符合《绿色食品标志商标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的要求。
4.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在产品促销广告上,必须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5.使用单位必须严格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
6.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的有效期限为三年。到期要求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必须在许可使用期满前三个月重新申报。
7.使用单位应接受绿色食品各级管理部门的绿色食品知识培训及相关业务培训。
8.使用单位应如实报告标志的使用情况。
9.许可使用标志的产品不得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10.出口产品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应符合《绿色食品出口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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